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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0〕10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2006〕21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0年度调整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我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6月30日前(含本日)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0年7月起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费用,统一从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二 ○ 一 ○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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