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创建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纪实
饶 职工权益欠账率下降了,劳动争议上访率下降了,职工满意度大幅提高了。职工说: “ 企业是我家,我们都爱它。 ”
企业管理层和一线职工关系理顺了,上下一心促发展的合力更强了。企业负责人说: “ 这不仅是企业的光荣,更是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无形资产。 ”
工会维权手段丰富了,工会作用益发凸显了。工会干部说: “ 工会成为职工维权代言人,在促进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
从职工拥护到企业负责人支持,直至各级工会的敢为、巧为,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活动在镇江方兴未艾。
去年8月,镇江作为全省唯一辖市代表参加了全国总工会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座谈会。今年6月,镇江先后在全国工会集体合同工作培训班、全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高层论坛上介绍经验。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已经成为工会维权的镇江品牌,在江苏省乃至全国越叫越响。
一道现实的考题
2005年初,市总工会在全市劳动关系状况专项调研中发现,全市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虽基本稳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有些矛盾还相当突出。
工会是劳资矛盾的平衡者,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面对现状,市总工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果断决策,在全市开展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活动,给职工权益维护做得好的企业挂上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金字招牌,让更多企业学有榜样、追有标兵。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肯定。2005年6月,我市成立了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活动的意见,创建活动率先在全省开展起来。对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的评比条件,我市列出十大 “ 硬条件 ” ,包括一个月以上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实行集体协商签订合同,并有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等。
融制度约束和荣誉激励于一体的创建活动继续深化着。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工作的意见》。今年2月,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政府政绩考核挂钩,创建的工作绩效列为考核辖市区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 闯关 ” 与 “ 把关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不是走过场,而是企业 “ 闯关 ” 、职工评议、考核组 “ 把关 ” 的过程。
在检查考核中,我市特别注重 “ 职工综合满意率 ” 这一关键指标,申报企业要 “ 过三关 ” ,才有可能成为和谐企业,有效保障了评比表彰严肃性和含金量。首先要过初审关,我市规定,申报企业要将创建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进行无记名测评,职工认可率要达到80%以上。申报材料汇总后,市总联合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其次是考核关,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对进入考核检查阶段的企业逐一过堂。最后是公示关,为了使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真正得到职工认可,经过市创建领导小组审核的候选企业,同时接受报纸公示、网络公示、厂区公示三种方式检验。
经过 “ 闯关 ” ,企业获得了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的金字招牌,但这仅仅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发展的平台。获牌后的企业将受到 “ 否决票 ” 制约,若获得命名后企业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职工集体上访事件的;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将会遭到一票否决,挂上去的牌子也有可能被摘下来。
前不久,市总工会对创建活动进行了职工调查问卷:职工综合满意率 95.29% ;劳动合同签订率 99.77% ;社会保险缴纳率 98.40% ;职代会建制率 96.63% ;工会工作满意率 96.88% 。
一个共赢的格局
在不久前的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上,44家2006年度 “ 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 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53家2006年度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受到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表彰。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活动已经在全市广大企业中引起较大反响。截至目前,全市1700多家百人以上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参与率达71%。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苏认为,三年实践证明, “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创建工作是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有效抓手,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现代企业文化精神实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就是要通过扎实深入的工作,实现职工权益欠账率、劳动争议上访率趋于或等于零,职工综合满意率趋于或等于100%。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曾表示,我市的做法非常好,在全省具有借鉴意义。今年3月,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将我市开展创建活动意见转发全省,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