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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随军家属对劳动保障局安排的单位不满意怎样处理?

答:由于随军家属安置是一项带强制性任务,当年安置指标下达以后,用人单位一般拒绝增加安置指标。在供需见面会上未找到单位的随军家属,认为劳动保障局安排的安置单位不满意,劳动保障局不另行安置。随军家属可以自行寻找单位,如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书面证明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安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