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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市驻军随军家属就业是如何安置的?

答:根据《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穗府〔1995〕133号)的规定,驻穗部队随军家属实行市政府指令性安置和随军家属自找单位安置相结合的办法。随军家属实行当年安置,只能享受当年一次指令性安排的机会,因随军家属个人原因而造成安置不成,市劳动保障局不再安排接收单位。随军家属可继续自找安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