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的基建、物资设备、环境绿化、爱国卫生、房屋维修、公务用车、交通安全、通信、文印、水电、木花工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二、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据《劳动法》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对因劳动纠纷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年审工作;负责全市性劳动保障监察的统计工作;负责承担与劳动监察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具体制订全市性的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业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考评等职责。

三、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退休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退休职工的意愿,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退休职工的智力和技术专长;负责研究制定本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政策及规定;编制市退管事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本市退管工作动态和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并督促各区、县级市退管业务工作;审核办理企业退休和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手续;审核办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组织实施全市退管工作“六个老有”活动;负责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和退休人员生存信息及工伤复发、医疗待遇工作等。

四、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的

政策、法规;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制定有关帐表,指导我市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市、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给付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决定办理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拨与储存;管理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信息库及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服务;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

五、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受局的委托,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事务性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提供数据等。

六、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有关就业管理及其业务开展;负责就业和失业的统计;提出全市失业人员、失业职工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本市劳动力异地就业和外来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办理录用登记、劳动合同鉴定、征地“农转居”劳动力安置等各种手续;实施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进行管理;宣传、解释国家对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有关规定及政策;负责为各类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代办招工手续、个人档案代管、代办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劳动事务综合服务;为委托代理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和政策咨询意见;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聘用中方雇员服务等。

七、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信息的收集、储备、整理、发布,为社会保险业务及劳动力市场提供信息、计算机技术服务和决策咨询;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网络的开发和建设,负责与国家劳动和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的网络通讯;负责市劳动保障系统业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及政策法规资料、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社会保险信息网的设备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网络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及交流等工作。

八、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培训政策、规定,制定本市就业前和转岗培训工作规划;开展市场急需工种的训练,对待业、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进行技能训练和转岗培训;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承担部分专业工种技能的考核工作; 承担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申请开办资料的收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等事务工作;承担局对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统计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等事务工作;承担市职业技能教学研究会和市技师协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工作;承担上级指定的创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培训等试点项目;承担局赋予的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和部分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等。

九、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依法开展职业介绍、咨询、培训、招聘等服务工作;组织劳动力交流集市,开展境内劳务输出和输入;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指导各区、县级市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十、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和国外证书引进工作;对市属的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指导;负责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组建专家队伍;负责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鉴定工作的考务管理;负责鉴定质量的监督检查、技术评估、咨询服务;承办局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十一、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本市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中级职业技术人员,达到中级专业基础理论、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为工厂、企业输送合格的技术人才;承担各种专业培训任务,包括岗前培训、换岗培训等。

十二、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卫生专家进行工伤、职业病和非因工伤及疾病的技术性鉴定;对工伤进行诊治、鉴定质量的监控;协助劳动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调查取证和鉴定等工作,参与制订本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和指定诊断工伤医疗机构的鉴定组织管理等。

十三、《广州劳动报》编辑部

主要职责:宣传《劳动法》,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等。

 

附:

一、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仲裁有关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事项;负责仲裁有关职工录用、调动、辞职、辞退、复工除名和开除的争议事项;负责仲裁有关劳动报酬的争议事项;负责仲裁有关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的争议事项;负责仲裁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争议事项;负责仲裁其他劳动争议事项;草拟制订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全市各区、县级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工作的开展;聘任、培训和管理专职、兼职仲裁员;处理如下劳动争议:外国、港、澳、台企业和其它经营组织的驻穗机构与其聘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属单位与其招用的非本市户口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属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等。

二、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因公伤残的等级评定,及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