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社会保险联合稽核

专项行动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社部发〔20054号)中关于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的要求,履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赋予的职责,我中心将与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为期约2个月的社会保险联合稽核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时间:931031

二、检查对象:广州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域各参保单位,重点检查未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

三、检查范围: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2007年社保年度(20077月到20079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届时我中心及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明确稽核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要求被稽核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请参保单位积极配合。对于不予配合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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