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针对目前我中心对外服务窗口业务繁忙,参保单位排队轮候时间长的问题,为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单
位办理社保业务,我中心拟从 2006年9月1日起,调整部分社保业务的复核等级,将部分原来需要经复核员复核后才生效的
社保业务,改为: 社保业务员操作、参保单位确认、科室稽核员事后抽查的形式完成 。 具体涉及变更的业务见附
表,附表中没有提及的业务按照原业务流程办理。

业务调整后的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为配合上述业务调整,请参保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社保机构业务员录入资料完毕后,将打印一式两份的业务表单,表单上的数据为正式生效的数据。参保单位请在现场认
真核对表单上的数据是否与申报的资料一致,核对无误后,请在业务表单上签字确认。表单一份交社保机构业务员,一份
参保单位留存;
如参保单位事后发现录入资料有误,需要更正的,请在当月向当时的社保机构操作人员反映,要求更正错误。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调整复核等级的社保业务情况表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
部分调整复核等级的社保业务情况表
序号 |
业务分类 |
业务名称 |
录入的数据项名称 |
变更前复核情况 |
变更后复核情况 |
1 |
单位资
料管理 |
单位新增 |
单位名称、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行业代码、地税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发证日期、发证机构、执(证)照号码、法人代表、经办联系人、经办联系人电话、财务联系人、财务联系人电话、单位特殊标识、单位地址、电子邮箱邮寄状态、邮编、通讯地址、所属区、管理部门、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主管局、备注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2 |
在职资料变更 |
人员资料变更处理 |
险种类型、参保日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日期、缴费工资、个人身份、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用工形式、行政职务、公务员标识、技术等级、技术职务、离退休日期、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件地址、特殊标识、备注 |
|
自动
复核 |
3 |
在职增
处理 |
在职新
参保 |
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日期、缴费工资、个人身份、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用工形式、行政职务、公务员标识、技术等级、技术职务、离退休日期、视同缴费年限、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件地址、特殊标识、备注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续保 |
缴费工资、个人身份、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用工形式、行政职务、公务员标识、技术等级、技术职务、离退休日期、视同缴费年限、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件地址、特殊标识、备注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4 |
减员处理 |
所有原因的减员 |
个人编号、身份证号、变动类型、变动日期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5 |
生育待
遇申领 |
生育人员申领待遇 |
整项业务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生育人员死亡减员 |
整项业务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生育人员办理减员后,重新办理生育人员死亡减员 |
整项业务 |
需要复核 |
自动
复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