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服务窗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

    为方便参保人就近办理社会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将在黄埔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及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芳村分部)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服务窗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窗口受理业务范围:广州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零星医疗费报销申报;办理异地

就医申办;异地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的审批;受理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受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受理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投诉。

二、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点

服务时间

地点

黄埔服务点

每月 2 ~ 29 日逢周二

8 : 30 ~ 12 : 00 , 14 : 00 ~ 17 :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黄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大沙北路 110 号)

荔湾(芳村分部)服务点

逢周四

8 : 30 ~ 12 : 30 , 14 : 00 ~ 17 : 00 (法定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芳村分部)服务大厅

(芳村大道东 20 号)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二 〇〇 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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