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年审的通告
林美等4人: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中心开展了2007年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专项稽核行动,对部分企业所属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进行年审。在审核过程中无法联系到你们,未能对你们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进行核查,请你们自看到本通告后,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单位人事部门或我中心审计稽核科(地址: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9楼)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手续。如有不便,可通过电话与审计稽核科联系,由审计稽核科派人上门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手续的人员,视作已丧失领取资格,我中心将停止发放养老金。
未进行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
社保个人编号 |
姓名 |
广州市第一棉纺厂 |
7358073 |
林美 |
7358565 |
刘英 |
7359109 |
刘凤祝 |
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7345128 |
陈顺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罗蔚敏,联系电话:83569172)